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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内容
董事会决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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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内容

法律分析:董事会决议内容如下: 1、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 2、通知情况及董事到会情况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董事实际到会情况,召开董事会应当在董事会召开10日以前将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董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3、主持情况应当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因; 4、议案表决情况董事会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的董事数占董事总数的比例; 5、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到会董事签字,代行签字的,应当附董事的授权委托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决议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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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的内容

监事会决议的内容具体如下:一、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一)监事会的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必须由有召集主持权的人召集和主持,否则,监事会会议不能召开;即使召开,其决议也不产生效力。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二)监事会会议的表决方式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据此,监事会决议的表决应遵行两个原则:一是“一人一票”原则,即每个监事享有一人表决权;二是多数通过原则,即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本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什么是董事会决议和会议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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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董事会决议和会议的形式

股东会会议的召开方式是:1、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股东会会议;2、符合条件的股东、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时,召开临时会议;决议方式是:1、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等重大事项的决议的,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董事会会议可以决定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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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会议可以决定什么内容

公司法董事会决议规定的内容是:第四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2.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决议内容如下:1、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2、通知情况及董事到会情况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董事实际到会情况,召开董事会应当在董事会召开10日以前将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董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主持情况应当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因;4、议案表决情况董事会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的董事数占董事总数的比例;5、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到会董事签字,代行签字的,应当附董事的授权委托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